关于做好公司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员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 来源:太阳集团tyc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及《公司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公司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公司全日制在校预科生、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一)提前告知

1.公司向员工传达并解读《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太阳集团tyc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政策要点及具体办理流程。

2.组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小组”、“年级员工监督小组”及“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并将上述机构成员详细名单及职责分工的内容,于公司范围内予以公示。

(二)个人申请(9月11日前)

员工可自愿向所在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小组”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并依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分析表》(附件3)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班级认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拟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建议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过程记录完整,名单报送至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复核。经复核无异议,申请员工需登录公司员工工作系统门户(http://xgxt.scau.edu.cn/#/login),进入“流程大厅”后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项目完成线上申请流程。

(三)公司审核(9月21日前)

年级辅导员审核员工申报材料后,提交至公司副书记进行复审。副书记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年级员工监督小组在年级审核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评议、公示等环节实施监督,及时向公司报告评议及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本年级师生公示监督情况。

(四)公司审批(10月10日前)

1.公司之间进行交叉评审。

2.党委员工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经复核,将初审通过的员工信息导入“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确定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各公司于适当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将初次认定结果公示三日。

3.集团审批。公司公示无误后,学工部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报请公司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五)认定结果公示(10月20日前)

经公司审批后,学工部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名单予以公示,为期五个工作日。

(六)建档备案

经公示期届满且无异议后,公司将2025-2026学年秋季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予以最终确定,汇总编制成册,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将秉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认定工作流程,确保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精准的认定目标,并切实保护员工隐私。

2.集团和公司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通过实地走访、函件核查、电话问询等方式予以核实。若经核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立即取消其受助资格;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 2025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申请资格,将依据本次认定结果予以确定。

4. 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执行。

5.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但其助学金资格不等同于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如需申请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按照普通同学标准,在2025-2026学年秋季或春季学期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等级。

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附件:

附件1:太阳集团tyc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华农党发〔2023〕40号)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附件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分析表(2025秋)

附件下载: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