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员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4 来源:太阳集团tyc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精神,现开展公司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认定为“不困难”的本科生及预科生,因突发变故需要新增困难认定的员工。

注: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已认定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等级的本科生及预科生,原则上不进行重新认定,若确实有突发原因致困,可联系公司说明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认定流程

(一)个人申请(2025年3月24日至31日)

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员工登录公司员工工作系统门户学工门户https://xgxt.scau.edu.cn/xgxt/#/affairs/copyAllAffairs?id=xgdt,点击“事务大厅”→“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理,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分析表》中各类“家庭情况”所对应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


(二)公司审核(2025年4月1日至8日)

年级辅导员对员工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完成提交公司副书记复审。副书记审核后,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

年级员工监督小组在年级审核期间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评议、公示等,及时向公司报告评议或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本年级师生公布监督情况。

(三)公司审批(2025年4月9日至20日)

1.公司交叉审核。

2.党委员工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后将初审通过的员工信息导入“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确定春季学期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各公司将初次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3日。

3.公司审批。公司公示无误后,学工部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报公司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四)认定结果公示(2025年4月21日至25日)

集团审批后,学工部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名单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五)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司将最后确定的本校2024-2025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汇总造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

 

三、其他说明

1.各公司须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规范流程、精准识别,确保资助资源公平分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强化政策宣传,通过民主评议、动态核查等方式确保认定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并切实保护员工隐私。对特殊困难员工,应主动对接临时补助政策,因人施策,因事施助,做到 “应助尽助”,助力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2.公司和公司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通过实地走访、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其助学金资格不等同于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如需申请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按照普通同学标准,在2024-2025学年秋季或春季学期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等级。

 

 

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太阳集团tyc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华农党发〔2023〕40号).doc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分析表(2025春).xls

附件3:太阳集团tyc学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功能-员工端操作说明(2023).docx

附件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2025春).docx